为全面贯彻《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宿豫区劳动保障部门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分为宣传动员、用人单位自查和执法检查三个阶段进行。检查范围包括宿豫区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重点是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情况;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检查采取用人单位自查与实地检查、抽查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中把宣传《劳动合同法》知识与检查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相结合;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与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相结合,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84465483),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王彪 许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