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政发〔2008〕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宿豫经济开发区,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区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史明霞同志任区园林局局长;
侍晓亮同志任区乡镇企业局局长(聘干),免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任飞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尤东亚同志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何加利同志任区安监局副局长;
免去彭德平同志区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金楼同志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士明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陆松波同志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莫安生同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程新华同志区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康绪宝同志区安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宜山区园林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宿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