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①宿豫污水处理厂工程南外环顶管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债和地方配套 ,已基本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②建设规模: 约70米顶管、工作井及接受井;
2.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市政顶管工程。
3.投标人资质条件:
①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②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市政工程二级以上。
③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顶管工程施工经历。
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审查,复印件两份存档,以供招标人当场审查):
(1)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的有关资质证书(详见资格条件要求);
(3)近两年内的资信证明;
(4)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市政顶管工程的经验和业绩(提供从2003年6月1日以来的业绩清单,注明工程名称、合同金额、用户联系方式及施工合同);
(5)法人授权委托书。
5.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投标报名时间,截止时间 2007 年 6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报名地址:宿豫区水务局106城市水务股。
6.投标申请人在现场报名处接受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标准见附件),填写相关表格,请投标人按附件要求带齐有关证书及材料。
7.其他:
(1)潜在投标人数量的确定及资格审查办法按照苏建法(2004)95号文的规定执行;
(2)一个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担2个以上工程的施工。
(3)报名时资料齐全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每本800元。
8.招标人:宿豫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处 地址:宿豫区水务局
电话:0527-4465564 传真:0527-4465590
联系人:仇 勇 陆 林 手机: 13812400101 13776448955
要求本公告及附件发布时间为 2006 年6月21日至2007年6月28日
附件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使用说明:本表为招标人评估使用表;本表由招标人在留空处确定具体标准后随招标公告一道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审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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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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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营业执照 |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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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质等级证书 |
①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②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市政工程二级以上。
③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顶管工程施工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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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体财务状况 |
近两年内的资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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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履约历史 |
近五年按期保质履约率90%,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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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业绩清单及施工合同 |
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市政顶管工程施工的经验和业绩(提供从2003年6月1日以来的业绩清单,注明工程名称、合同金额、用户联系方式及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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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委托书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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