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迁市宿豫区2007年度省级财政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已获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工程规模:农村扶贫道路及配套桥涵工程总投资约300万元,分为6个标段。
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水利水电、市政、交通工程施工单位,且在过去3年完成过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施工,能提供必需的施工机械的企业。
(2)拟选派项目经理条件:投标单位至少具备1名水利、市政、交通三级(含三级)以上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同类型工程施工经验。
4.本工程对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报名人请予2007年9月17日-18日到宿豫区招标办参加资格审查,届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等有关证件正本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到宿豫区财政局110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
业主名称:宿豫区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桥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宿豫区财政局院内(宿豫区珠江路)
联系电话:0527—84468081、8446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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