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投资建设的漓江路道路及排水(桩号:k0+420——k1+260)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公开招标。 2、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代理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红线宽30m,车行道宽9m,双侧雨污排水。 (2)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招标内容:道路及雨污排水 (4)工程地点:宿豫开发区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标准:120日历天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二级及以上需提供建造师资格证书,无法提供证书的应由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据的证明;外省来宿投标人应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据证明)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规使用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验收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7、招标公告发布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3月20日-2008年3月28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经办人须携带盖有单位公章的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到宿迁市宿豫区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8、招标人: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 吴晓东 电话:052784430035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新园小区二期(世纪大道19号) 联系人:王 慧 电话: 0527-84349686(传真) 13851372305 要求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08年3月20日至2008年3月26日。 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