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漓江路道路排水及接线工程(K1+260-K1+950)已经宿计发[2007]316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宿迁信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长约900米,主路线宽30米
(2)招标内容:道路、排水等
(3)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
4·质量标准:合 格
5·工期标准:120天(日历天)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一、二级的需提供建造师证,无法提供的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7·资审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规使用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手册》;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请申请人于 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4月7日,每天上午8:30-11:20时,下午14:30-17:20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 宿迁市宿豫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9·招标人地址:宿迁市宿豫区井冈山路1#
联系人:卓亮 吴晓东 电话:(0527)84430035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五楼)
联系人:朱松 传真:84355588 电话:(0527)84355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