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
1、宿迁市宿豫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08年度宿豫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程业已经有权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天园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招标项目概况
⑴工程地点:宿豫区顺河镇等十七个乡镇
⑵工程总规模:总投资约为1300万元。
⑶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10月。
4、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7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道路、排水、桥梁、电灌站等农村基础设施施工。
第一标段为顺河镇:林苗圃村-庄台西路及环卫设施、六斗渠北延段水泥路,新化村-黑龙江至村部水泥路,卓圩村-文明路西首至牡丹江水泥路。开发区:罗桥村-罗桥中心路,陆桥村-陆桥中心路;
第二标段为井头乡:安圩村-安九路东段、安九路西段排水工程,九里村-安九路西段、安九路东段排水工程;
第三标段为蔡集镇:施圩村-祥和路、新区桥,凡湾村-永顺路延长线(向东)、朱庄路,朱李村-李庄中心路、幸福路;
第四标段为王官集镇:朱海村-7组路,唐圩村-12组路,王集村-便民路;
第五标段为皂河镇:街西村-通康路,新农村-新农二组路,街东村-街东四组生产路;
第六标段为黄墩镇:曹瓦村-中心路,马桥村-北刘路;
第七标段为陆集镇: 虎山村-十斗水泥路, 东风村-一、二组水泥路;
第八标段为仰化镇:解闸村-解兴水泥路,涧河村-6组水泥路,新桥村-10组水泥路;
第九标段为大兴镇:周马村-条河一、二、三组水泥路,先进村-一、二、三、五、组水泥路、六组水泥路,集东村-三组水泥路,启宇村-启宇中心路、四至九组水泥路,集东村-三组排水工程;
第十标段为丁嘴镇:继先村-刘中水泥路,张新庄村-六斗渠水泥路,苗冲村-村部西至六斗渠路,丁长庄村-学校南边东西水泥路;
第十一标段为关庙镇:仁和村-一组、村部向北、新村部门前路,永平村-王塘、徐墩支沟路;
第十二标段为来龙镇:龙西村-龙西桥、六组电灌站、龙太水泥路,来龙村-陈北组水泥路、集西水泥路;
第十三标段为侍岭镇:姚塘村-姚塘四组桥,吴圩村-吴圩中心路,盛湖村-盛湖中心路;
第十四标段为曹集乡:天同庵村-七、八、九、十、十一组水泥路;
第十五标段为新庄镇:陈墩村-西城组桥至祠北组庄前水泥路、陈墩小学至张庄水泥路;
第十六标段为保安乡:黄泥村-黄泥中心路、黄泥中心路排水工程;
第十七标段为晓店镇:陆庄村-西五组中心水泥路,湖滨村-胡庄中心水泥路,嶂山村-朱庄前水泥路,光前村-宋营闸至吴庄中心水泥路,苗庄村-袁庄至圩里东西水泥路,克先村-高庄至骆东水泥路。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上被推荐为中标人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⑴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水利水电、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③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三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格。
⑶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业绩要求:2005年1月1日以来有已完工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
⑷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请申请人于2008年9月17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携带下述证书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宿豫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建设局一楼)报名,并于预审合格后购取招标文件。
⑴法人授权委托书,⑵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⑷企业资质证书,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⑹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⑺企业和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招 标人:宿迁市宿豫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人:赵科长 传真: 电话:05278446553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楼(霸王举鼎广场西南角)
联 系 人:吴建军 传真:052788108088 电话:052788109809
要求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08年9月10日至2008年9月17日
经办人(签字): 招标代理人(公章):
200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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