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居住区到底怎么规划建设才能更好地节约利用土地、提升档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这是各地在新农村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过程中的普遍困惑。近日,宿豫区针对这个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小康居住区不搞“大呼隆”,大幅度“缩编”已成定局。宿豫区针对目前一些投资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名义进行变相开发农村商品房以及前期规划开发的农村小康居住区数量偏多、档次不高和浪费土地现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以书记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重新明确了小康居住区建设必须坚持“集中集中再集中”的原则,体现数量控制、合理规划与循序渐进的科学建设理念,紧急叫停了部分小容量、低档次开发建设的小康居住区,将全区农民小康居住区从原来500个缩减到179个,缩减幅度为64%。
科学合理是惟一标准,升级提档是建设原则。宿豫区重新审定并规划的小康居住区坚持科学合理的标准,并对不同乡镇采取分类指导。对列入主城区规划的顺河、井头和曹集等乡镇的部分区域,小康居住区一律按照现代城市小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对主城区规划范围以外的,重新调整小康居住区布点和规划,皂河、来龙、大兴三个中心镇以镇为中心,在5-6平方公里范围内,其他一般乡镇在3平方公里范围内,小康居住区一律按城市小区的标准规划建设。在镇区规划边界线以外2平方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准布点规划建设小康居住区,离镇区边界2公里范围以外的按要求规划布点小康居住区。所有小区建设要提升建设档次和水平,确保杜绝低档次重复建设,严禁影响全区新农村建设整体进度与形象。
设计理念人性化,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宿豫区在小康居住区住户安排上,要求一般情况下每个集中居住点总容量不少于500户,便于形成规模,让更多的农民充分享有新农村建设带来的政策优惠和生活便利。对目前启动的康居示范点,居住区入住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在全乡的范围内进行调剂。在楼层安排上,坚持4-5层为宜,不准建设单门独院式双层排房,以避免土地浪费。但根据农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在居住区内集中规划建设农具房(储藏室),每个约30平方米左右。在服务功能上,坚决杜绝居住区搞商业功能开发,区内只准建一个标准的服务中心,在一个乡镇不准建设第二个商业中心,以减少重复建设和门面房空置。小康居住点尽量安排在老村庄,并且今后农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投入,全部以现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为末梢,不再向外延伸。(陆敬伟 郑家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