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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二期开发建设的意见

中国宿豫 www.suyu.gov.cn  点击次数:    来源:中国宿豫

  

宿豫政发〔200864

 

宿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随着宿豫区划调整,顺河镇油坊居委会、陆桥居委会、罗桥居委会和陆集镇何塘居委会、兴隆居委会先后划归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管理。作为全区的工业基地,宿豫经济开发区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为更好地促进和带动全区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科学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以下意见加快推进宿豫经济开发区二期开发建设。

一、建设范围。西到京杭大运河,北到庐山路,东到汪陆路,南到京杭大运河,规划控制面积50平方公里(包括一期建设范围)。

二、建设标准。必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按照环保优先、合理规划、土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加快实施建设。

三、产业要求。主要以纺织(轻纺服装,含少量印染)、机械加工、食品与包装、建材、轻工、电子信息产业及现代物流业为主。区内不得引进生皮制革、制浆造纸、电镀和表面处理等重污染行业或工艺。现代物流主要用于运输杂货、开发区各企业所用原料及产品。

希你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二期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和报批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划、环保、土地等相关要求,组织进行开发建设。

 

 

 

 

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开发区  建设  意见

宿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78印发

共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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